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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執勤人員講習】

壹、 目的
為強化各級消防機關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執勤人員各種緊急案件受理、派遣、追蹤管制與通報工作,增進專業判斷與緊急應變能力,俾提升執勤效率,並有效協助現場救災人員,以彰顯政府優質防災目標。

貳、 對象
各直轄市、縣(市)消防局、本署及所屬港務消防隊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科)現職執勤人員(未參訓人員為第一優先)。

參、 施訓方式
一、 訓練師資由本署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相關業務承辦人及遴聘其他具有專業技能之人員擔任;教材由各授課師資自行製作,為達節能減碳目的,訓練期間之教材課綱將提供電子檔下載。
二、 採集中訓練方式,以口授、分組討論及室內外演練交互實施。
三、 為驗證授課及學習成效,將於授課後辦理綜合座談,就授課內容及執勤所遇相關問題進行探討。另全程參訓者並將於「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登錄學習時數。

肆、 督導考核
一、 訓練期間之學員管理,依「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學員生活管理考核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 為督促受訓學員並提昇學習效果,上課期間由本署派員督導學員上課情形。
三、 協助執行本案得(不)力人員,得由本署協調相關單位辦理獎懲。

執勤人員訓練大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