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制度
執行火警搶救現場,因濃煙密佈視線極差,被物品燒燙傷而送醫住院15日
出勤火警勤務遭撞,出院後至政府立案之護理之家就養,並經醫院出具公務人員半失能證明書,巴氏量表總分20分
出勤火警勤務時遭撞,住院41日仍持續住院中,後續可能會失能
因公受傷各項補助權益一覽表
財團法人消防發展基金會
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金
警察消防海巡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案
消防人員醫療照護公益信託基金
財團法人警察、消防及義勇民力安全濟助基金會安全濟助金
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照護及子女教養
版權所有©內政部消防署.電話:02-8195-9119 .地址:231007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 內政部消防署GOOGLE MAP(另開視窗)
網站瀏覽人次:54487249人 建議解析度 1366 x 768, 適用之瀏覽器 Chrome、Firefox、Safari、Ed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