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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災救護組
代表分機 9622、9628
科別 業務內容 分機
火災搶救科 1.火災搶救法規之研擬、修正及解釋事項。
2.火災搶救計畫之規劃、策辦、督導事項。
3.火災搶救業務之督導事項。
4.消防人員火災搶救之安全管理與推動事項。
5.火災搶救戰技之研究、督導事項。
9612
9631
9615
9618
6229
特種災害科 1.消防水源之規劃、督導、擴充、運用及維護事項。
2.立體救災作業之規劃、督導事項。
3.化學災害配合搶救之規劃、督導事項。
4.其他重大災害配合搶救之規劃、督導事項。
5.其他有關災害搶救事項。
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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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救護科 1.緊急救護體系之推動與建立及救護勤務之規劃、研究、管理、督導事項。
2.救護隊設置之研究、規劃事項。
3.緊急救護技術之指導事項。
4.與衛生機關醫療機構間業務之協調、聯繫事項。
5.緊急醫療救護區之配合劃定研擬事項。
6.空中緊急救護業務之規劃、督導事項。
7.緊急醫療救護諮詢業務之配合執行事項。
8.緊急救護相關法規之研擬、修正及解釋事項。
9.緊急醫療救護資訊系統之配合推動、建立事項。
10.緊急傷病患救護與特殊意外災害緊急救護演習之規劃、督導之建立及推動事項。
11.各級消防機關救護人員與救護車輛、裝備器材之管理、督導事項。
12.其他有關緊急救護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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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2-09-19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