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簡介
救災救護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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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分機 | 9622、9628 | |
科別 | 業務內容 | 分機 |
火災搶救科 | 1.火災搶救法規之研擬、修正及解釋事項。 2.火災搶救計畫之規劃、策辦、督導事項。 3.火災搶救業務之督導事項。 4.消防人員火災搶救之安全管理與推動事項。 5.火災搶救戰技之研究、督導事項。 |
9612 9631 9615 9618 6229 |
特種災害科 | 1.消防水源之規劃、督導、擴充、運用及維護事項。 2.立體救災作業之規劃、督導事項。 3.化學災害配合搶救之規劃、督導事項。 4.其他重大災害配合搶救之規劃、督導事項。 5.其他有關災害搶救事項。 |
9621 9624 9623 9625 |
緊急救護科 | 1.緊急救護體系之推動與建立及救護勤務之規劃、研究、管理、督導事項。 2.救護隊設置之研究、規劃事項。 3.緊急救護技術之指導事項。 4.與衛生機關醫療機構間業務之協調、聯繫事項。 5.緊急醫療救護區之配合劃定研擬事項。 6.空中緊急救護業務之規劃、督導事項。 7.緊急醫療救護諮詢業務之配合執行事項。 8.緊急救護相關法規之研擬、修正及解釋事項。 9.緊急醫療救護資訊系統之配合推動、建立事項。 10.緊急傷病患救護與特殊意外災害緊急救護演習之規劃、督導之建立及推動事項。 11.各級消防機關救護人員與救護車輛、裝備器材之管理、督導事項。 12.其他有關緊急救護事項。 |
9613 9614 9617 9611 9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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