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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規模地震境況模擬與重點因應對策

大規模地震境況模擬與重點因應對策


為了降低臺灣面對未來可能發生大規模震災所帶來的社會經濟衝擊,在地震來臨前進行減災、應變整備及復原整備等作為,內政部與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合作,進行大規模地震的情境模擬及災損推估,並針對推估結果擬訂因應對策。

大規模地震災害情境模擬與策略分工
圖1、大規模地震災害情境模擬與策略分工


國科會逐年挑選出臺灣各地區發生機率高,且可能造成大量人命傷亡及建物損失的高危害潛勢斷層構造,進行地震情境模擬,並推估死傷人數、建物破壞、震後火災、短期收容、供電供水設施及通信基地台受損等災損資料,供各因應對策推動。
 
山腳斷層南段規模6.6地震情境
圖2、山腳斷層南段規模6.6地震情境



中洲構造規模6.9地震情境
圖3、中洲構造規模6.9地震情境


東部琉球隱沒帶規模8.0地震情境
圖4、東部琉球隱沒帶規模8.0地震情境


新城斷層規模6.9地震情境
圖5、新城斷層規模6.9地震情境

 
為了降低大規模地震的災害影響,政府各部門也本於權責,在上述災害境況的結果下,
本方案係將各因應對策,細分為各分項策略,分由各權責單位執行(如附表1大規模地震重點因應對策分工表),各權責單位再根據大規模震災情境模擬災損推估結果,擬定「建築物耐震補強政策」「水、電設施破壞因應對策」「交通設施補強對策」「受困傷患救援對策」「大量災民收容對策」「總合性對策」(請以連結至各分頁)等6項對策,逐年落實執行,以降低大規模災害可能對國人造成的災害影響。


圖6、各大規模地震重點因應對策及權責單位

內政部也會在執行的過程中,除了把這些對策的分年量化目標及達成率,作為量化指標納入「震災(含土壤液化)災害防救業務計畫」滾動修正。
同時也組成專案團隊,協助調查分析,並評估管制各分項策略推動方案,並且定期召開檢討精進會議,由專家學者及與會單位提供建議,持續滾動式檢討精進各對策項目、策略目標、推動方式、分年量化目標及達成率。
 
圖7、大規模地震重點因應對策整體推動方案概念圖
圖7、大規模地震重點因應對策整體推動方案概念圖
 

建物等耐震補強對策

分項策略:老舊建物及救災據點結構物及非結構物耐震補強
權責
機關內政部國土署(建築管理組、住宅發展組、都市更新建設組)
策略目標:
  • 積極推動弱層補強補助措施,協助有意願民眾提升建築物結構安全,並持續追蹤補強後建築物結構之耐震性能。
  • 優先輔導高危險亟需更新之個案辦理重建、整建及維護,並提供必要經費協助。
  • 逐步推動特定用途建築物辦理耐震能力評估檢查及改善,保障使用人安全。
  • 督導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加速推動公有建築物耐震能力提升工作,確保地震發生後維持政府運作及機能。
  • 研究建築非結構物耐震評估及補強對策。

分項策略:家具固定措施推廣
權責
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策略目標:
  • 進行調查及科學研究,探討目前家具與家電防震對策、弱層補強、危險老舊建築重建、非結構物耐震議題之技術層驗議題,提供政策推動精進之學研支持。防災宣導納入規劃。
  • 進行調查及科學研究,從都市空間較大尺度範圍,探討都市老舊地區建築耐震能力提升之策略、議題及政策建議,提供研擬新政策之科學基礎。

分項策略:強震即時警報系統整合與應用-電梯
權責
機關內政部國土署
策略目標:
  • 進行強震即時警報系統整合與應用(電梯)相關研究提供成果及建議。
  • 研商設置及管理相關規範(草案)。
  • 遴選中央、地方政府社會住宅及民間大樓示範推動。
  • 示範推動成果檢討、設置及管理規範(草案)修正檢討。
  • 研修設置及管理規範相關法令規定。
 

水、電設施破壞因應對策

分項策略:提升水、電、瓦斯等維生系統耐震性能
權責
機關經濟部(台灣自來水公司)
策略目標:
  • 標準化自來水設施之耐震設計標準及耐震評估方法。
  • 盤點既有設施、管線之韌性,並投入改善成本,進行補強、汰換。
  • 後續提升大規模地震下設施、管線之持續營運能力。
 
分項策略:提升水、電、瓦斯等維生系統耐震性能
權責
機關經濟部(台灣電力公司)
策略目標:
  • 每年針對老舊鐵塔汰換目標量進行汰換,提升輸電線路耐震性能
 
分項策略:提升水、電、瓦斯等維生系統耐震性能
權責
機關經濟部(能源署)
策略目標:
  • 選擇設施之適當廠址及路徑時,考量斷層及土壤液化等災害風險,並落實管線設施之防災設計、施工及維護。
  • 天然氣管線規劃、設計及建置時,依建築技術規則等相關規定考量耐震能力。
  • 設置地震偵測功能監測設備。
 
分項策略:瓦斯設施緊急連動遮斷
權責
機關經濟部(臺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策略目標:
  • 強化地震通報機制。
  • 強化油氣管線遮斷設備。
 
分項策略:瓦斯設施緊急連動遮斷
權責
機關經濟部(能源署)
策略目標:                       
  • 地震速報系統資訊之傳遞及運用。
  • 區域遮斷操作設備順序及所需人力、車輛、時間納入公用天然氣事業災害防救計畫。
  • 公用天然氣事業建置即時切斷供氣之區域性供氣系統。
 
分項策略:災區供水、電調度及搶修對策
權責
機關經濟部(台水公司)
策略目標:                       
  • 強化災害緊急應變及復原能力
 
分項策略:災區供水、電調度及搶修對策
權責
機關經濟部(台灣電力公司)
策略目標:                       
  • 強化災害緊急應變及復原能力

分項策略:通訊韌性建設及搶修對策
權責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數位發展部
策略目標:                       
  • 提升通訊線路及行動通訊基地臺之抗災性
  • 提升通訊系統的持續營運及復原能力
 

交通設施補強對策

分項策略:道路、橋梁耐震補強
權責
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
策略目標:
  • 對於耐震能力不符最新耐震規範之橋梁將逐年辦理改善,分年辦理耐震能力評估、補強規劃及施工作業,並爭取納入省道改善計畫或相關專案計畫進行改建或補強;台11甲線3k+900東富田橋、台11線5K+372花蓮大橋(舊)等已納入省道改善計畫預計辦理改建,分別於114年及115年完成改建;花蓮地區共4座橋、臺南地區1座橋及苗栗地區6座橋經初步評估結果均需再辦理耐震詳評及補強,預估於116年完成1座、117年完成4座及118年完成4座。其餘橋梁經耐震評估已符合110年公路橋梁耐震評估與補強設計規範。
  • 指認易因情境地震而造成阻斷、液化、橋梁破壞、坡地災害之路段,強化公路之韌性。
  • 透過演習或兵棋推演之執行與評估,強化道路、橋梁設施持續營運之能力。
 
分項策略:道路、橋梁耐震補強
權責
機關交通部(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策略目標:
  • 依據交通部「鐵路橋梁之檢測與補強規範」及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鐵路橋樑檢測作業手冊」規定,落實橋梁定期檢測與特別檢測。
  • 依據上開規定,遇有橋梁定期檢測或特別檢測無法以目視判斷橋梁構件劣化情形時,委託專業工程顧問公司執行詳細檢測或結構安全評估。
  • 當檢測評估為U=3時,依規範規定應於「2年內處理」。
  • 自113年起,提供各工務段每年以 500 萬元委託專業顧問公司辦理橋梁檢測。
  • 自115年起,提供各工務段每年以500萬元辦理橋梁例行性維修工程。
  • 在災損評估軟體的支持下,指認易因情境地震而造成邊坡災害而阻斷的邊段,強化鐵路運輸之韌性。
  • 提升災後鐵路運輸之應變(如乘客/員工/站體內人員安全、行控、疏運、搶修等)與復原重建能力。
 
分項策略:道路、橋梁耐震補強
權責
機關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策略目標:
   
「國道高速公路後續路段橋梁耐震補強工程」預定達成以下四大目標:
  • 於日後大地震侵襲時,達到減少損害及傷亡的主要目標。
  • 結合已完成耐震補強之國道路網,建構高效率的地震救災緊急道路系統。
  • 提供二十一世紀國家經濟持續發展所需之高安全性基礎交通建設。
透過「中度地震不壞、設計地震可修、最大考量地震不落橋或崩塌」之耐震理念,達成國家整體防災永續發展總目標。  

分項策略:道路、橋梁耐震補強
權責
機關交通部(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策略目標:
  •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依據國家地震中心針對新增第一類活動斷層所訂定近斷層設計反應譜評估,並考量近斷層效應,持續提升斷層影響範圍之橋梁耐震能力。
  • 另為控制地震時橋梁側向位移, 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針對側移敏感度較高之橋梁辦理增設阻尼器工程,以減少不同結構間之橫向相對位移,避免軌道剪力榫反覆受地震力作用而破壞,並可有效減少震後因設備受損而暫停營運之損失。
  • 提升大規模地震後高鐵運輸之緊急應變 (如 員工 乘客 站體內人員安全、行控、疏運、搶修 等) 與復原重建能力。
 
分項策略:
機場、港埠設施耐震補強
權責機關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港局、桃園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策略目標:
  • 提升機場、港埠設施之耐震能力。
  • 強化機場、港埠單位在大規模地震後之緊急應變、復原重建能力。 民用航空局 高 雄站經管3座及花蓮站經管2座,共5座橋梁及桃園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桃機公司自行辦理經管15座橋樑檢測管理橋梁共計20座;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管養橋梁包含人行橋2座、附屬建築物橋梁1座及公路車行橋梁16座,共計19座含特殊橋梁4座,其中1座公路車行橋梁預計114年拆除,目前已封閉,故114年不列入檢測,實際檢測18座 。
  • 為確保橋梁通行安全,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均依「公路橋梁檢測及補強規範」規定頻率辦理橋梁定期檢測、特別檢測及詳細檢測作業,一般性橋梁規定每2年辦理1次定期檢測,特殊性橋梁規定每年辦理1次定期檢測,並將相關檢測及維護成果分別上傳於「車行橋梁管理資訊系統」及「人行天橋管理資訊系統」。
  • 所轄港區內橋梁若發生地震,將依系統發布警報針對警示橋梁辦理特別檢測作業,並視檢測情形需要辦理詳細檢測作業。


 

受困傷患救援對策

分項策略:人命救助活動據點規劃
權責
機關內政部消防署
策略目標:
  • 結合災害境況,進行中、重型搜救需求分析,有效調集非災區之專業搜救團隊及一般消防人力,提升人命搜救效能。規劃專業搜救團隊之救災支援營運管理策略及合理的集結據點。
  • 結合災害境況,進行輕型搜救需求分析,有效提升災區一般消防人力之搜救量能,提升人命搜救效能。結合在地縣市量能及缺口,規劃外縣市支援之一般消防人力、專業志工之救災支援及營運管理策略。
  • 驗證人命搜救之指揮調度及應變作業、救災支援集結據點規劃之有效性,強化救災效能。
  • 透過演習驗證,精進人命搜救之指揮調度及應變作業,並改善救災支援集結據點之規劃。
 
分項策略:搜救量能強化
權責
機關內政部消防署
策略目標:
  • 建立區域(得跨縣市共同成立或以相互支援方式進行)專業搜救隊及認證。
  • 提升地方消防單位輕型搜救之量能。
 
分項策略:義消及民間救難團體運用
權責
機關內政部消防署
策略目標:
  • 招募及建立義消及民間救難團體輕型搜救量能。
  • 招募及建立義消及民間救難團體之大規模地震後勤支援量能。
 
分項策略:
大量傷病患處置對策
權責機關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策略目標:
  • 參考大規模地震災損推估人員傷亡情境,預先規劃在大量傷病患之情形下,擬定緊急醫療人力、設備資源,以及開設急救站、臨時醫院或傷患收治場所之方案,以於災後最大限度地提供醫療援助和救護服務。
 

大量災民收容對策

分項策略:充實避難收容處所與物資整備
權責
機關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策略目標:
  • 確保情境地震下,避難收容處所量能可因應災後需求。
  • 藉由教育訓練提升避難收容處所整備能力。
 
分項策略:強化弱勢族群照護
權責
機關衛生福利部
策略目標:
  • 強化獨居老人、獨居且行動不便或使用維生器材之身心障礙者面臨災害發生之預防機制。
  • 建立機構防災對策,強化機構緊急事故處置及應變能力。
 
分項策略:個人化防救災情資提供
權責
機關內政部消防署
策略目標:
  • 提供民眾有關災害示警、避難資訊等,建議搭配地方政府活動持續推廣系統。

分項策略:收容場所運作與物資調度分配
權責
機關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策略目標:
  • 瞭解基層鄉(鎮、市、區)公所災防業務推動及收容安置實務運作情形。
 

總合性對策 

分項策略:推動韌性社區等自主防災機制
權責機關內政部消防署
策略目標:
  • 透過韌性社區等自主防災機制之推動,提供社區防災培訓,促進社區動員,提升社區對應大規模地震( 及其他災害或威脅事件 )之能力。
  • 指認易受地震(及坡地災害)造成孤島之聚落,擬定及推動水、電緊急因應策略。

分項策略:民間志工運用
權責
機關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策略目標:
  • 建立完善志工動員網絡

分項策略:「以境況模擬為基礎」之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權責
機關內政部消防署
策略目標:
  • 建構「以境況模擬為基礎」之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分項策略:推廣住宅、公共工程及商業用建物之地震保險保障
權責
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策略目標:
  • 強化投保地震保險意識,以降低大規模地震所致之損失。

分項策略:大規模地震中長期安置策略及整備
權責機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住宅發展組)
策略目標:
  • 綜合既有安置策略及近期重大災害經驗,精進並制度化中長期安置機制,並強化地方政府的災前整備與人員培訓,以提升災後安置的效率與可持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