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志工
「義勇消防組織」是指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消防法編組當地居民,施以消防專業訓練並定期考核的團體,成立宗旨係協助消防單位,進行搶救災害、緊急救護與防火(災)宣導等工作,是一支重榮譽、守紀律的隊伍,是全國最早也是消防界最龐大組織。義消弟兄有情有義,只問付出不求回饋,展現「人飢已飢、人溺已溺」之悲天憫人情懷,深獲社會各界肯定與推崇,是消防防救災重要伙伴。
為永續發展義消組織,繼95年「充實義勇消防組織裝備器材4年中程計畫」(95-98年)結束,本署106年起再推動「義消組織充實人力與裝備器材中程計畫」(106-110年),除積極協助地方政府延攬專業人才、辦理專業訓練及充實汰換救災裝備外,並修頒「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放寬新進義消素行、取消設籍、國籍限制等規定,及明定直轄市、縣(市)政府應為義消投保救災意外險,冀「質」與「量」齊頭並進,以優化全國協勤防救災量能。
目前除傳統救災義消外,全國防火宣導組織、鳳凰志工已納編義消組織為「宣導義消」及「救護義消」,各縣市也因應轄區災害特性陸續成立緊急救護、山域搜救、水域救援、營建及資通訊等專業義消。全國義消組織計總隊23隊,大隊138隊,中隊186隊,分隊1,190隊,義消人數達4萬8,019人(113年02月01日更新)。
有志之士,誠摯歡迎您加入義消大家庭,請逕向所在地消防局或消防分隊洽詢!
►►新進義消加入資格如下:
項次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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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年滿18歲的中華民國國民或依法領有居留許可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 |
二 | 居住當地且未參加其他義勇或民防組織。 |
三 | 中華民國國民10年內或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在臺期間,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但中華民國國民因過失犯罪或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
106年1月已成立「新時代熱血義消粉絲團」,有關義消招募、訓練、勤務、生活點滴、意見交流或國內外新知都可以分享在粉絲團中,互相鼓勵、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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