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預防災害
什麼是保安監督?
什麼場所應該實施保安監督?
保安監督人職責?
消防防災計畫範例下載
保安監督人訓練專業機構查詢
什麼是保安監督?
一、 「保安監督制度」是指製造、儲存或處理公共危險物品達管制量30倍以上場所之業主應指定專人(即保安監督人),接受適當的講習訓練,依自身公共危險物品場所特性訂定「消防防災計畫」,並依據該防災計畫實施公共危險物品場所自主檢查、自衛消防編組演練、員工安全管理教育訓練、消防安全設備維護、防火避難設施及用火用電設備使用管理監督等,以保障該公共危險物品場所之安全。
版權所有©內政部消防署.電話:02-8195-9119 .地址:231007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 內政部消防署GOOGLE MAP(另開視窗)
網站瀏覽人次:40419323人 建議解析度 1366 x 768, 適用之瀏覽器 Chrome、Firefox、Safari、Ed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