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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全國消防機關自費型員工團體意外保險 (保險期間自110年2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
 本保險由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得標承作,保險期間自110年2月1日0時起至110年12月31日24時止。本次員工有方案A(意外身故失能保險金400萬元)、B方案(意外身故失能保險金300萬元)可選擇


保險方案


 
  • 投保方式如下:
    (一
    方案A:請填寫「   要保變更明細表」,掃描檔寄至明台產險電子郵件信箱 (    firefighter@msig-mingtai.com.tw)。
    (二)方案B:至明台產險官方網站「消防署110年團體意外險投保專區」(預計1月29日上線),送出線上投保表件,受理成功後於專區交易進度查詢登入列印「要保變更明細表」。
    (三)110年2月1日生效之投保者,請於
    110年1月31日23時59分前完成上開作業後,並於110年2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將親簽後之「要保變更明細表」紙本與相關資料,寄至明台產險企業發展部(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4段1號8樓)。
    (四)本保險投保期間內如有需中途加保者,需於每月15日前提出申請,經明台產險核保通過,於次月1日生效。

     

    方案A請填寫「要保變更明細表」,於110年1月31日23時59分前將掃描檔寄至明台產險電子郵件信箱(firefighter@msig-mingtai.com.tw)。方案B請至明台產險官方網站(https://www.msig-mingtai.com.tw/)「消防署110年團體意外險投保專區」,於110年1月31日23時59分前送出線上投保表件(該專區預計同年1月29日上線),受理成功後於專區交易進度查詢登入列印「要保變更明細表」。

  • 凡消防機關領有服務證之編制內人員(不含眷屬及受訓中學員)如於110年6月15日前加保,生效日為110年2月1日至110年7月1日間,經消防人員醫療照護公益信託基金諮詢委員會決議方案A補助196元,方案B補助130元。合於補助資格之投保人員將由明台產險逕予減收保費,非屬保費補助對象仍應繳交全額保費。
案內容 補助金額 扣除補助後之全期保費
 
A方案(400萬) 196元 2,000元
B方案(300萬) 130元 1,700元





 

 
最後更新日期111-06-15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