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節錄自聯合新聞網,20230526報導,記者:曾健祐 觀看全文請至: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7192174 台中市消防局王姓人事室專員上班時間去看中醫針灸、推拿,還假報加班詐領592元,調查局獲檢舉才曝光,王辯稱是替消防同仁處理國旅卡問題途中閃到腰才看醫生,算因公受傷,法院比對證詞、就醫紀錄不採信,認為他犯後無法自省,依貪污治罪條例判王1年10月,不得緩刑,可上訴。 宣導:請同仁務必遵守勤務紀律及相關人事規定,切勿以僥倖心態,於勤務期間私自離開駐地,處理私務,事後報領加班費,而致觸犯貪污治罪條例,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