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譽榜
重要派遣記事:
(一)103/07/24受理緊急救援一案:報案人稱與朋友原要去山裡的民宿,在路上吵架便把她丟在半路上,不清楚目前人在何處,要去看路燈編號即斷訊,回電報案人多通皆未接聽及忙線中,立即進行電信業者手機門號查址動作,後依據查址的室內電話連絡登記人確認,表示為其兒子帶小孩出去遊玩,不清楚有無跟前妻一同出遊,致電基地台附近民宿查詢是否有報案人一家人的登記資料皆無,後致電先生表示沒報案,目前在民宿,請其兒子接聽後語音不詳,後接走電話表示是小朋友報案,沒事,沒有跟前妻在一起,應是父子在途中有爭吵被其父親在途中丟包情急下報案,後救護人員接觸到小朋友評估後無大礙由家人帶回。
(二)105/08/03受理火警-集合住宅一案:報案人稱上述地點為住家1樓(共2層樓建物)有失火情形,裡面有人受困即掛電,回撥報案人電話不通,後續接獲多通報案電話皆稱有火煙及疑似有人受困情形,現場為地上21層、地下3層RC建物之集合住宅,正確為1樓與B1起火燃燒,燃燒面積共80坪(1樓與B1各40坪)。共調派17分隊人員119人前往,現場關係人(屋主)表示內部有5人,只有屋主1人逃出,其餘4人皆不幸未逃出罹難(含報案人)。
(三)106/07/16受理緊急救援-跳樓一案:報案人來電自稱吃了100多顆藥物,目前人在14樓頂要輕生,但不知道自己在哪一棟大樓上,因報案人無法表明清楚自己身在何處,立即依報案歷史紀錄找出其住家(XX區XX路一段),消防人員到場後,該處亦確實有14樓並直奔到達頂樓找尋患者,但搜尋未果,同時間,患者仍在線上並表示自己在派出所對面之大樓消防人員遂轉移陣地找尋,另警方也於地面找尋關係人並調閱附近監視器查看是否有婦人身影。經過1個小時找尋,橫越3個社區10多棟高樓層後,成功找到該名報案婦人,其橫跨坐於女兒牆,情緒激動,搶救人員採聲東擊西戰術分兩動線,一線吸引其注意安撫其情緒,另一線由1人繫纏身結、1人確保其安全下,伺機接近婦人。兩線人員配合得宜,順利將婦人帶下,立即送往鄰近醫院進行治療,危機順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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