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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澄清專區

為免同仁救災涉險 消防署補助各縣市採購無人機及消防機器人

為降低消防同仁在執行救災勤務時發生意外事故機率,保障同仁救災安全,消防署規劃補助各縣市消防局採購無人機及消防機器人,說明如下:

一、鑑於近期消防人員殉職事故,為使未來外勤消防人員出勤危險場所救災時,在資訊不明的情況下,既能依據消防法第20-1條行使退避權,又能進行初步應變處置,故規劃請各地方消防機關採購紅外線熱顯像無人機組及救災機器人,透過無人機偵蒐火災現場狀況及利用救災機器人代替消防人員深入火場執行危險性救災行動,保障消防人員救災安全。
 
二、為讓各地方消防機關得採購符合轄區特性的裝備器材,消防署參考縣市已採購相關設備之規格,訂定基本功能及需求,由各地方消防機關得依補助經費額度內自行採購。
 
三、有關補充個人救災裝備器材部分,消防署刻正研提「充實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外勤消防人員個人救災裝備器材中程計畫(草案),補助各地方消防機關強化外勤消防人員各項救災裝備器材,預計總補助經費19億3,448萬元。
 
四、另外,消防署也透過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補助地方消防機關補強重建消防廳舍,第4期(112、113年度)編列補助經費4億5,100萬元;以及透過汰換老舊消防車輛第2期中程計畫補助經費19億3,650萬元,全額補助汰換17年以上老舊消防車140輛,地方配合計畫汰換68輛,總計汰換208輛。
 
五、在補充消防人力部分,內政部訂定「充實消防人力推動計畫」,以5年增補3,000人為目標,案經行政院主計總處納入一般性補助款指定辦理施政項目,辦理年度考核,鼓勵地方政府逐年擴編消防機關員額及編列分年進用人力預算。

 
最後更新日期112-11-24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