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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澄清專區

消防署:119緊急救護任務 執行急救及後送危急病患至就近適當醫院

消防署表示,不分平時或疫情期間,119都是民眾需要緊急救護時的專線,當急重症病人需要緊急救護時,119會研判病人狀況危急的程度,立即派遣救護人員穿著適當的防護裝備前往施救,並將病人送往就近適當的醫院。該署指出,各縣市消防局119指揮中心的主要任務是受理報案以及出勤的派遣與管制,而有關緊急救護部分,依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包括有24小時受理緊急救護申請、指揮消防隊執行到院前緊急救護,並聯絡醫院接受緊急傷病患等,至於後送醫院的部分,則以就近適當醫療機構為原則;因此,119指揮中心在受理民眾送醫請求時,如確認是危急狀況,應指示救護人員前往,依法送往就近適當醫院收治並通知接收醫院預為準備,不須等到當地衛生機關指定醫院後才進行派遣。

消防署重申,110年6月1日函頒的「消防機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第三級疫情警戒救護應變指引」同樣也是秉持緊急救護的精神,當 119 受理民眾自述為「快篩陽性或確診者」請求送醫時,應先確認是否有下列症狀:意識不清、喘或呼吸困難、持續胸悶胸痛,符合任一項症狀者,應即通知最近適當單位著標準防護(或以上)等級裝備前往,「同時」積極連絡衛生機關指定後送醫院。「倘未及於準備後送前指定醫院收治,則送往就近適當醫院」,並請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科)務必事先通知接收醫院預為準備。
最後更新日期111-07-06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