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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澄清專區

滅火器回收及成分遭疑 消防署駁:成分符合規範、絕無圖利廠商

今日《中時周刊王》報導,質疑市售乾粉滅火器含重金屬等,回收作業恐圖利特定廠商。對此,消防署鄭重澄清,市售乾粉滅火器經試驗合格,與先進國家規範一致,其所含金屬成分屬自然背景濃度,不影響民眾健康。且滅火器回收再利用是基於環保政策考量,並無包庇、圖利或指定特定廠商,周刊報導與事實嚴重不符。

內政部消防署表示,歐、美、日等國家針對滅火器、乾粉滅火藥劑之檢驗或規範,尚無明文禁用結晶型二氧化矽。且周刊所稱乾粉滅火藥劑含重金屬鉛(0.5毫克/公升)、鎘(0.054毫克/公升)、銅(0.4毫克/公升)、鉻(0.54毫克/公升)、砷(0.66毫克/公升)等5種重金屬。經查土壤汙染管制標準第5條所定管制標準值為鉛(2,000毫克/公斤)、鎘(20毫克/公斤)、銅(400毫克/公斤)、鉻(250毫克/公斤)、砷(60毫克/公斤),遠低於標準規範,屬自然背景濃度,不會影響民眾健康及造成環境污染。

另周刊所稱質疑圖利特定廠商辦理回收業務,消防署指出,廢棄物回收再利用是世界發展趨勢,消防產業投入廢棄乾粉回收再利用,是正確的方向,並無包庇、圖利或指定特定廠商辦理回收。且經查周刊所稱「台灣滅火器股份有限公司」並未申辦回收業務,該公司目前亦已停業,媒體指控與事實不符。

另報導稱今年滅火器標章費用調漲,消防署表示,過去曾因試驗項目增加、物價波動等因素調整費用,最近一次是於108年由登錄機構(民間第三公證機構)與消防公會及廠商協調後,調整費用,但108年迄今並無再調漲費用,周刊指控與事實不符。

消防署強調,推動廢棄物回收再利用是環保重要政策,絕無包庇、圖利或指定特定廠商辦理,希望業界能夠一起努力朝此方向進行。
最後更新日期111-06-15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