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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內政部消防署辦理捐贈案件有功人員敘獎提報原則」,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6月3日

發文字號: 消署人字第1090202592號函

主旨: 訂定「內政部消防署辦理捐贈案件有功人員敘獎提報原則」,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