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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機關辦理火災搶救指揮訓練指導原則」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12月3日
 
發文字號: 消署救字第 1130600977 號函
 
主     旨 :「消防機關辦理火災搶救指揮訓練指導原則」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