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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內政部辦理韌性國家醫療整備計畫補助作業原則」,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9月2日
 
發文字號: 台內消字第11316041171號函
 
主旨:訂定「內政部辦理韌性國家醫療整備計畫補助作業原則」,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