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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政部消防署緊急公務通報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日生效,請查照。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09月8日

 

發文字號:消署企字第1121300735號函

 

主旨:修正「內政部消防署緊急公務通報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日生效,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