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09月4日
發文字號:消署政字第1120400138號函
主旨:修正「內政部消防署維護公務機密注意事項」部分規定,名稱並修正為「內政部消防署暨所屬機構維護公務機密注意事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日生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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