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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內政部消防署特種搜救隊公務車輛派遣使用管理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

 

發文字號:消署搜字第1121800280號函

 

主旨: 檢送「內政部消防署特種搜救隊公務車輛派遣使用管理規定」1份,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