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3月27日 發文字號: 內授消字第 1120823073 號令 主旨: 修正「防災士培訓及認證管理要點」第三點、第十點及第八點附件五,自即日生效。 防災士培訓及認證管理要點第三點、第十點及第八點附件五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 防災士培訓及認證管理要點第三點、第十點及第八點附件五修正規定 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