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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內政部消防署災害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規定」,自112年1月1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1月7日

發文字號: 消署管字第 11114016482 號函

主旨: 訂定「內政部消防署災害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規定」,自112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