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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及火災原因紀錄製作規定」,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1月5日

發文字號: 消署調字第 1110900964 號函

主旨: 修正「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及火災原因紀錄製作規定」,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