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2日 發文字號: 消署訓字第 11117018932 號函 主旨: 修正「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受理民間捐款管理運用作業要點」第3點,自即日生效。 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受理民間捐款管理運用作業要點第3點修正規定 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受理民間捐款管理運用作業要點第3點修正總說明及規定對照表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