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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受理民間捐款管理運用作業要點」第3點,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2日

發文字號: 消署訓字第 11117018932 號函

主旨: 修正「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受理民間捐款管理運用作業要點」第3點,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