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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內政部消防署辦理教育訓練課程與編輯訓練教材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月7日

發文字號: 消署訓字第 1101701744 號函

主旨: 訂定「內政部消防署辦理教育訓練課程與編輯訓練教材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