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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政部消防署火場指揮及救災安全諮詢小組設置要點」第5點,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月7日

發文字號: 消署救字第 11006005592 號函

主旨: 修正「內政部消防署火場指揮及救災安全諮詢小組設置要點」第5點,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