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月7日 發文字號: 消署救字第 11006005592 號函 主旨: 修正「內政部消防署火場指揮及救災安全諮詢小組設置要點」第5點,自即日生效。 內政部消防署火場指揮及救災安全諮詢小組設置要點第5點修正規定 內政部消防署火場指揮及救災安全諮詢小組設置要點第5點修正總說明及規定對照表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