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點: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3段某住宅(1樓為機車行,2、3樓住宅使用,未裝設住警器),現場為3層RC建物 二、時間: (一)02:05受理報案 (二)02:12到達現場 (三)02:17火勢控制 (四)02:33火勢撲滅 三、出動人車:消防局出動13車29人(消防28人、消防役1人),由副大隊長指揮 四、人員傷亡:3樓救出3男無明顯外傷,皆送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 五、燃燒情形:燒燬1樓機車行雜物,燃燒面積約60平方公尺 消防署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