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9年1月21日消署護字第1091102091號函。 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增「緊急醫療救護人員載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人感染管制措施指引」,並已公布於該署全球資訊網,惠請轉知所屬各大(中、分)隊自行下載參考,並落實執行感染管制,確保第一線救護同仁執勤安全,請查照。 緊急醫療救護人員載運嚴重特殊傳染性炎病人感染管制措施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