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為降低意外發生之機率,進行登山健行活動前應執行下列注意事項:
應請具豐富登山經驗及責任感之專業領隊、嚮導帶路,以減少意外事故發生。
平時應多訓練體能及技能,考量自己身體狀況來選擇攀登山域類型。
山區氣候變化大,行前應注意天氣狀況;如遇颱風逼近或豪雨等可預見之氣象變化,千萬不可入山。
登山應準備充分裝備,最好攜帶衛星定位儀(GPS)或手機(衛星電話)、醫療器材及藥品、反光板、求救煙霧棒及口哨等求救裝備並備妥預備用電池。
組隊登山前應慎選並了解隊伍之組成(包括領隊、嚮導、成員) ,並應依據活動內容、行程計劃等評估自我能力及身心狀況是否足以勝任,若身體不適不可勉強上山。
服從領隊、嚮導人員之領導,並應隨時提高警覺,留意隊友體力及心理、生理狀況。
以團隊最弱隊友體力為標準,並視氣候轉換改變,適時做好行徑、行程之調整。
迷路受困時記得保持鎮靜,先撥打119或112報案,切勿慌張亂闖,以減少體力消耗及意外發生。
萬一脫隊迷路時應折回原路,或尋找避難處所靜待救援,並於適當空曠處標示明顯記號,或施放煙霧棒、吹哨子,以引起搜救人員之注意。
喝水時不可狂飲,否則汗量會增加,更容易造成身體疲勞,此外,山上空氣稀薄,行進中應隨時調整步伐及呼吸,不可忽快忽慢。
登山過程中,必須與隊友保持適當聯繫,多留意陡峭及斷崖地形,不強行攀越危險地區。
登山隊伍不可拉太長,應保持可前後呼應的距離,並隨時注意隊友狀況。
登山時最好能沿途標示記號,或依循前人所留下的旗幟辨別方向。
行進過程中應隨時注意週遭環境,避免蛇類及蜂類等動物攻擊咬傷。
當發覺所行進方向路線非預定路線時,應停止行進,發出連絡信號(手機、無線電或衛星電話),冷靜的思考和觀察,研判所處位置是否與預定計畫吻合,如屬錯誤應循原路返回,切忌盲目亂闖。並切記應在天黑之前尋覓避風遮雨場所,實施緊急紮營,或構築避難庇護處所,完成保溫措施,先求渡過暗夜,待天明後再找尋出路。如係失聯受困,更要加強庇護處所設施,管制糧食、飲水、燃料,並利用聲、光發出求救信號,若聽見直昇機之聲音,應即前往空曠處所,揮舞顏色鮮豔之衣物或施放煙霧棒吸引搜救人員之注意。
若發現隊友失散,應立即停止行進,發出連絡信號,以引導迷途隊友接近,並冷靜思考,判斷可能失散地區,派遣經驗較豐富人員,以2人以上為1組分別前往尋找,同時通報當地警察或消防相關單位,如時間已接近暗夜,必須作渡夜之準備,夜營中仍須時常用聲光發出連絡信號。如發現友人受困,應在自身確保安全下,儘量接近受困者,了解受困原因及狀況,運用各種方式協助脫困,如非己力所能處理時,應立即請求支援。
萬一發生意外事故時,一定要保持冷靜,並立即利用手機撥打119或112請求協助,或以衛星電話向外界求援,若行動電話電力不足或無法撥通時,應先派人輕裝下山報案,以爭取搶救時效。
發現人員受傷或生病時,應先對傷者進行簡易包紮、固定及止血等處置,若發生高山症,應立即將患者帶往較低海拔處,並給予醣分高的食物(如糖果、巧克力等),隨時注意保暖,避免失溫。
登山活動在行程中發生意外迷途或天氣突然遽變時,應尋找安全避難處所妥善保護自己,並於行進路途上建立適當的標誌,讓救援人員迅速發現自己受困位置,不要再盲目亂闖浪費體力,如果接近傍晚,應開始準備野地露宿,以免偏離正確的途徑。
與外界失去聯繫時,領隊應適時安撫隊員情緒,並將僅有食物飲水集中管制分配,並即時補充水源,俾能延長等待救援時間。最好的方法是利用衛星定位儀(GPS)及手機(衛星電話)或地圖告知搜救人員受困座標方位,若無攜帶上述設備,可俟搜救直昇機或人員接近時,於明顯空曠處揮舞顯著衣物或施放煙霧棒,並以哨子發出求救聲響(或呼應回覆搜救人員),引起搜救人員注意。
為避免造成憾事,內政部消防署提醒民眾從事水上活動,應遵守以下安全注意事項:
有關水域活動地點與時機之選定,可參考「挑三、檢四」口訣:
(一) 「挑三」:
「挑」選設有救生人員值勤的水域,勿於「禁止戲水(游泳)」或「水深危險」等標誌的區域戲水。
「挑」選天氣狀況良好之時段,如天候不佳甚至打雷下雨、颱風前後,不可下水。
「挑」出暗藏惡流處所並遠離之,如低頂水壩、攔砂壩等處常可發現翻滾流,可將人員或物體吸住翻滾,造成受困與傷亡。
(二) 「檢四」:
「檢」視自身健康狀況,下水前應充分暖身。
「檢」查有無穿著游泳衣、或救生衣等服裝,千萬不可穿著牛仔褲入水。
「檢」查附近是否有無救生繩、圈或具有浮力之物品,萬一溺水事故發生,可作為實施岸上救援之用。
隨時「檢」視環境狀況,注意漲退潮時間或山洪爆發前兆(如上游傳來隆隆聲、溪水變色或水面忽然上昇等現象),遠離危險處所。
據消防機關獲報執行救溺勤務統計,截至104年7月底止溺水人數總計312人,其中溺水死亡人數為195人,占62.5%,獲救人數為108人,占34.6%,失蹤人數為9人,占2.9%。發生地點以海邊、溪河居多,人數為203人,占總溺水人數比例為65.1%。溺水原因以「自殺」者共77人為最多,占24.7%,其次為「浮屍」,共47人占15.1%,今年累計已有41位民眾因戲水而不幸發生溺水事件,占13.1%,另就溺水者身分分析,以社會人士計207人為最大宗,占66.3%,大專生8人、高中生2人、國中生7人、小學生6人。
另為避免溺水事件之發生,除可以照前述「挑三、檢四」口訣外,亦可參照教育部提供「救溺五步、防溺十招」口訣:
(一) 救溺五步:「叫」、「叫」、「伸」、「拋」、「划」
「叫」大聲呼救。
「叫」呼叫119、118、110、112。
「伸」利用延伸物(竹竿、樹枝等)。
「拋」拋送漂浮物(球、繩、瓶等)。
「划」利用大型浮具划過去(船、救生圈、浮木、救生浮標等)。
(二) 防溺十招:
戲水地點需合法,要有救生設備與人員。
避免做出危險行為,不要跳水。
湖泊溪流落差變化大,戲水游泳格外小心。
不要落單,隨時注意同伴狀況位置。
下水前先暖身,不可穿著牛仔褲下水。
不可在水中嬉鬧惡作劇。
身體疲累狀況不佳,不要戲水游泳。
不要長時間浸泡在水中,小心失溫。
注意氣象報告,現場氣候不佳不要戲水。
加強游泳漂浮技巧,不幸落水保持冷靜放鬆。
發生溺水事故緊急應變措施:
(一) 發現民眾溺水,請遵循下列原則:
切勿自行貿然下水施救。
大聲呼叫請求支援。
打118、119或110向海巡、消防或警察等單位求援。
察看是否有救生繩、圈或具有浮力之物品,於岸上實施救援。
(二) 水中自救與安全守則:
遇到溪水暴漲而被困在岩石或沙洲上時,應保持冷靜等待救援,大聲呼叫請求支援。
當自身發生溺水狀況時,切勿驚慌,並盡可能以最少的體力,在水中維持最長的時間,利用身上或身旁任何可增加浮力的物體,使身體上浮,以待救援。
緩和呼吸頻率,放鬆肌肉,並減慢任何動作。
利用仰漂或水母漂姿勢延長待救時間。
為降低意外發生之機率,進行清明掃墓活動應牢記「4不2記得」口訣:
(一)「不」任意燒雜草-儘可能不燃燒雜草,如有必要,應先將雜草除下後,再找空曠的地方燒棄,並在旁警戒,以免飛火延燒。
(二)「不」隨意丟煙蒂-抽煙時,請注意勿隨意丟棄煙蒂,避免造成林野火災。
(三)「不」讓冥紙飛揚-燃燒冥紙時,應在旁留意其燃燒情形,以免因冥紙飛揚而造成災害。
(四)「不」放爆竹煙火-建議使用環保鞭炮代替燃放爆竹,如果必須燃放鞭炮,也應格外注意周邊防火及自身的安全。
(五)「記得」撲滅餘燼-離開墓地時別忘了仔細檢查是否有未熄滅的火源,請妥善運用水源將餘火澆熄後再離去,切勿因一時的不察、大意而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六)「記得」隨手收拾垃圾-帶來或製造的垃圾,在離開墓地時,請舉手之勞一併帶走,以維護環境的整潔。
請鄉親不要驚慌,先撥打119向當地消防單位求救,在附近主要墓地待命警戒的消防隊會很快趕到滅火,如果火勢不大,可以試著用身邊現有的水源進行初期滅火,若火勢已經延燒到身邊工具無法處置程度,則要儘快離開現場,靜待消防人員前來搶救,以避免民眾自身受到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