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錄自:自由時報112年11月29日新聞,記者:吳政峰 全文詳: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504826 台南看守所一名林姓管理員,2021年起陸續接受張姓收容人委託,協助挾帶香菸入所,供張男吞雲吐霧,台南地院前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判林員2年刑、緩刑2年;懲戒法院日前再判其撤職,停止任用1年。 防貪宣導:請各位同仁切勿利用職務上之機會,圖自己或他人之利益,以免觸法判刑,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