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制度
本計畫由消防署分2期核定,計核定77件(詳評20件、補強50件、拆除重建7件),已完成59件(詳評19件、補強38件、拆除重建1件、撤案1件),除第2期臺中市潭子分隊廳舍耐震補強工程尚未發包,其餘工程皆在施工中。
第1期(106、107年度)預算編列3億3,400萬元,核定32件,核定數3億3,365萬4,000元,截至109年6月底已核撥2億6,322萬5,072元,達成率78.89%;第2期(108、109年度)預算編列3億9,984萬元,核定45件,核定數3億9,895萬7,000元,截至6月底累計分配數2億8,238萬6,000元,已核撥1億5,407萬3,911元,執行率54.56%,達成率38.62%。
消防署逐月控管並按季召開檢討會議滾動檢討,要求執行進度落後之受補助消防機關成立專案小組,定期召開會議檢討控管,以督促受補助消防機關如期如質完成各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