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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澄清專區

建置民間自主緊急應變隊 消防署:強化民眾災害自救與互助能力

今(20)日媒體報導「行政院推動建置民間自主緊急應變隊中程計畫,高中生將組應變隊,家長質疑要上戰場」1事,消防署說明這與事實有極大落差,學校培訓對象是以教育單位的教職員(工)為主,並非學生。此外,消防署強調,從國際災害防救的經驗檢討,強化災害發生第一時間自主救援能力將能大幅減少傷亡。因此建置民間自主緊急應變隊,強化民眾「自救」與「互助」能力,在災害發生政府救難人員尚未抵達前,把握黃金搶救時間,由緊急應變隊就近對周遭民眾進行初步救援,以拯救更多生命及減少財產損失。

消防署說明,全球地震、強颱等複合性災害與日俱增,一旦發生大規模災害,由於政府救災人力有限且可能受限於災後交通受阻,無法立即於第一時間趕赴各個災點救援受傷民眾,因此,政府積極培訓社區協助緊急災害救援能力,也於111年引進美國緊急應變隊概念,希望透過系統性的培訓來強化企業、組織或民眾「自救」與「互助」能力,並於今年再強化,藉由培訓臺灣民間自主緊急應變隊,成為政府單位救災的協力角色。

消防署指出,行政院規劃在113年至118年6年內組織臺灣民間自主緊急應變隊(T-CERT)加以培訓,T-CERT的建置是透過政府來協助各團體建立防救災能力,在災時政府救難人員尚未抵達前,及時發揮自救與互助的應變能力,推動對象以國家的重要設施、民間企業、醫療院所、學校、民防分團與村里社區為目標。

消防署重申,今(113)年培育對象以國家重要設施和企業為主,以消防法防火管理及保安監督制度的員工自衛消防編組為基礎強化訓練,培訓內容以基本的防救災能力為主,包括有:消防安全、基礎救護實務、輕型救援及災害與創傷心理撫慰等,如未來T-CERT推廣至各級學校,培訓對象也是以教育單位的教職員(工)為主,並非以學生為培訓對象。

消防署最後強調,自民國88年921大地震重大災害後,政府便不斷參考各國緊急應變組織的運作模式,積極凝結民力廣為組織救援團隊,臺灣民間自主緊急應變隊將提升社區面對災害的第一時間應變能力,並成為政府單位救災的協力角色。

建置民間自主緊急應變隊   消防署:強化民眾災害自救與互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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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3-02-20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