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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檢警消縱火聯防作業要點」第3點,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3月5日

發文字號: 內授消字第1100822742號函

主旨: 修正「檢警消縱火聯防作業要點」第3點,自即日生效。
 
最後更新日期110-03-08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