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5月13日 發文字號: 內授消字第1090822304號函 主旨: 修正「消防機關辦理消防安全檢查注意事項」第5點及第2點附表6至附表6之9、附表7之3、附表8、附表14,自即日生效。 函 消防機關辦理消防安全檢查注意事項修正規定 消防機關辦理消防安全檢查注意事項修正規定、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