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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潔淨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要點」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20日

發文字號:內授消字第1141600984號 令

主    旨:修正「潔淨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要點」第六點,並自即日生效。
 
最後更新日期114-03-20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