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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內政部消防署授權所屬機構代擬署稿發文作業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請獲授權之機構依循前揭注意事項配合辦理,請查照。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4日

發文字號: 消署秘字第 1130900815 號函
 
主旨:訂定「內政部消防署授權所屬機構代擬署稿發文作業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請獲授權之機構依循前揭注意事項配合辦理,請查照。

最後更新日期114-03-27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