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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充實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外勤消防人員個人救災裝備器材經費協助執行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8月14日

發文字號: 台內消字第1131603764號函 

主旨:訂定「充實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外勤消防人員個人救災裝備器材經費協助執行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最後更新日期113-08-15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