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8月14日 發文字號: 台內消字第1131603764號函 主旨:訂定「充實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外勤消防人員個人救災裝備器材經費協助執行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函 充實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外勤消防人員個人救災裝備器材經費協助執行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