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3年5月16日
發文字號: 消署指字第 1130800120 號函
主旨: 訂定「內政部消防署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八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版權所有©內政部消防署.電話:02-8195-9119 .地址:231007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 內政部消防署GOOGLE MAP(另開視窗)
網站瀏覽人次:26987923人 建議解析度 1366 x 768, 適用之瀏覽器 Chrome、Firefox、Safari、Ed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