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09月14日 發文字號:消署資字第11219005025號函 主旨: 修正「內政部消防署暨所屬機關資訊委外作業程序規範」,名稱並修正為「內政部消防署暨所屬機構資訊委外作業程序規範」,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日生效,請查照。 內政部消防署暨所屬機構資通安全政策及管理要點修正總說明、規定對照表、修正規定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