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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政部消防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規定」第九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日生效,請查照。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09月7日

 

發文字號:消署企字第1121300743號函

 

主旨:修正「內政部消防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規定」第九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日生效,請查照。

 
最後更新日期112-09-11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