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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部委託財團法人危險物品安全基金會(地址: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信義路156巷48號)辦理一般爆竹煙火認可作業,委託期限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8月25日

 

發文字號:內授消字第1120825400號公告

 

主旨:公告本部委託財團法人危險物品安全基金會(地址: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信義路156巷48號)辦理一般爆竹煙火認可作業,委託期限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最後更新日期112-08-25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