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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內政部消防署性別平等工作小組設置及審議要點」第一點、第三點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日生效,請查照。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08月24日

 

發文字號:消署人字第1120200803號函

 

主旨:修正「內政部消防署性別平等工作小組設置及審議要點」第一點、第三點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日生效,請查照。

 
最後更新日期112-08-25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