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8月9日
發文字號:消署人字第1120200841號函
主旨::修正「內政部消防署核發工作獎勵金細部支給要點」第六點,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版權所有©內政部消防署.電話:02-8195-9119 .地址:231007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 內政部消防署GOOGLE MAP(另開視窗)
網站瀏覽人次:19941411人 建議解析度 1366 x 768, 適用之瀏覽器 Chrome、Firefox、Safari、Ed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