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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消防署暨所屬機關宣導禁止嚼食檳榔規定停止適用」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07月27日

 

發文字號:消署督字第1121200051號函

 

主旨:「內政部消防署暨所屬機關宣導禁止嚼食檳榔規定停止適用」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最後更新日期112-08-01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