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15日 發文字號:內授消字第1120822534號函 主旨:修正「各級消防機關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作業規定」第四點,自即日生效。 各級消防機關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作業規定第四點修正規定對照表 各級消防機關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作業規定第四點修正規定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