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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風災災區劃定作業原則」,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9日

發文字號: 內授消字第 1110827326 號函

主旨: 修正「風災災區劃定作業原則」,自即日生效。
最後更新日期112-01-03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