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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適用「提升火場救災安全執行計畫」及「消防機關火場指揮運作系統指引」,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8月11日

發文字號: 消署救字第 11106007172 號函

主旨: 停止適用「提升火場救災安全執行計畫」及「消防機關火場指揮運作系統指引」,自即日生效。
最後更新日期111-08-12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