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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各級消防主管機關辦理消防安全檢查違法案件處理注意事項」,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8月10日

發文字號: 內授消字第 1110825116 號令

主旨: 修正「各級消防主管機關辦理消防安全檢查違法案件處理注意事項」,自即日生效。

 
最後更新日期111-08-10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