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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消防機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第三級疫情警戒救護應變指引」,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6月1日

發文字號: 消署護字第 1100700111 號函

主旨: 訂定「消防機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第三級疫情警戒救護應變指引」,自即日生效。
 
最後更新日期110-06-04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