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 時間: (一)18:38受理報案 (二)18:51到達現場 (三)19:32全數送醫 三、出動人車:消防局出動8車16人(消防14人、役男2人),由副大隊長指揮 四、人員傷亡:11名學生遭明火灼傷,臉、手部面積不等燒燙傷,皆意識清楚分送臺南市各大醫院 五、初判發生原因:據帶隊老師表示為學生烤肉時火源太靠近瓦斯罐造成氣爆 六、通報單位:教育部校安中心 消防署啟 野炊灼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