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防火對策2.0-目標10年後住宅火災死亡人數減半
發布單位 預防調查組
發布日期 107-04-24
觀看次數9698 訪次
- 依據97至106年建築物火災死亡人數統計,住宅火災死亡人數最多(占建築物類火災69.4%;獨立住宅火災佔52.1%、集合住宅火災佔17.3%、其他火災30.6%),而隨著高齡化社會來臨,高齡者或獨居者比率逐年升高,除家庭結構等原因外,居住環境無兩方向逃生路徑、室內裝修具易燃性、堆積大量可燃物等,皆成為火災傷亡主要原因。
- 有鑑於此,將原住宅防火對策執行計畫所定目標及推動事項予以升級,於107年4月20日函頒「住宅防火對策2.0」,期於中央、地方及社會各界團體努力,達成自107年起「住宅火災死亡人數逐年降低」及「10年後住宅火災死亡人數減半」目標。
一、提升家用電器設備本質安全:
1.使用107年1月1日後生產經CNS檢驗合格且具保護裝置之延長線及電器用具。
2.加強宣導瑕疵電器設備召回訊息,以汰換瑕疵電器產品。
3.使用20年以上之室內配線委請合格電器承裝業者予以更新。
二、建構不易起火及易於避難之居住環境:
1.使用合格裝修耐燃建材、防焰物品及製品。
2.使用加裝安全裝置之瓦斯爐具(如熄火遮斷瓦斯裝置)。
三、提高防火宣導強度:
1.加強宣導製作並演練「家庭逃生計畫」及「兩方向逃生模式」。
2.強化校園宣導教育深耕教師防火研習,學童防災教育向下紮根。
四、普及住宅用消防設備:
1.選購附有認可標示之住宅用消防設備(住宅用滅火器、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水道連結型自動撒水設備)。
2.宣導周知購買平臺或通路。
3.對於未達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五層以下住宅(公寓),於新建、增建、改建之竣工查驗前應取得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經當地消防主管機關檢查合格之證明文件。
五、推動機車及攤販退出騎樓,並加裝監視器以防止縱火事件。
六、持續辦理「防火宣導種子教官班」、「防火宣導進階班」,以提升防火宣導組織志工人員宣導知識技能。
您不可不知的住宅防火對策9要素
1.寢室、廚房、樓梯及走廊裝設住警器,以及早偵知火災。
2.裝設住宅用滅火器,以撲滅初期火災。
3.室內裝修使用防火建材,建造不易起火居家環境。
4.騎樓避免停放機車或堆積雜物,以防範縱火。
5.室內用電設備及配線每3年定期檢測,確保線路使用安全。
6.電器經CNS檢測合格且具保護裝置,確保電器使用安全。
7.檢視家中是否有公告招回之瑕疵電器產品,以防範電器火災。
8.使用經CNS檢驗合格具安全裝置知瓦斯爐具,避免瓦斯外洩及空燒。
9.製作並演練「家庭逃生計畫」,提升避難能力。
- 本署呼籲民眾應關心自家居住環境及充實自身防火知識,同時配合上述推動措施,以營造安全無虞之居家生活環境
-
住宅防火對策2.0(1070420函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