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署徵技工1名(報名期間自114年3月17日至114年3月31日,詳如附件) 發布單位 秘書室 發布日期 114-03-18 觀看次數669 訪次 一、請檢具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最近3年考績影本各1份,務請註明日間、夜間聯絡電話,於114年3月31日前備妥相關文件逕送或掛號郵寄「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8樓內政部消防署秘書室收」逾期不予受理(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技工」字樣。 二、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談,經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資格不合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另視甄選結果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聯絡人:視察王麗英 電話:(02)8196-6421 技工徵才